
4月17日,天津金融监管局发布关于天津华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天津宁河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同意天津华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天津宁河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接天津宁河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负债、业务及各项权利义务,并将天津宁河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改建为天津华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分支机构;同意天津华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募股方案;同意山东寿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天津华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105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77.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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